灌云县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确保园区企业平稳安全复工制定如下方案:

  园区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驻厂指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确保执行到位、不留死角。要立即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工作班子,抓紧制定本企业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要保障疫情防控所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落实好复工前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园区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未停产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从始至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疫情期间,要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向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本公司制作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对疫情期间不如实提供信息、不配合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企业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连政办传〔2020〕10号)、《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连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1号)等文件要求,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2020年2月9日24时以后复工的企业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和“十个不准”工作要求,向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好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复工方案,由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相关主管部门汇总,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

  2.组织动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组成专兼职相结合的防控工作队伍,责任落实到人,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全覆盖,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出现呼吸道症状或发热者应及时就医。

  (1)对于本企业灌云籍以外员工做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人员信息。对于本企业已经返回湖北、浙江的员工,企业要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联系到人,为了防控工作需要,暂缓湖北、浙江地区员工返灌。对近两周有湖北省、浙江省旅行史、居住史返灌职工,由各企业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健康情况。其他非灌云籍返灌职工,要提供当地卫生部门出示的医学证明,并隔离14天后方可正常上班。职工隔离期间由企业负责监督。

  (2)开展全体职工及家人近两周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灌及前往地点、身体健康情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3)排查发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应指导其及时就医,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口罩。

  4.物资准备: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物资储备应不低于20天使用量,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1.健康申报和体质检测:建立健康申报和职工体质检测等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入厂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做测量,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单位。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2.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应为职工配备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职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检测工作员应佩戴医用口罩。企业要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

  3.洗手消毒:各控制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自备车辆、接待室、办公室、电梯、桌椅、工作台、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每日2次。

  4.个人卫生:职工应加强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不是双手)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5.健康教育: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对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环境卫生清理:开展以环境整改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食堂、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

  7.通风换气: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8.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可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9.饮食安全:集体用餐的企业,应注意食物安全与卫生,并加强对餐具消毒及管理,用餐时禁止面对面而坐,禁止共同使用餐具和饭菜。采用错时分批次分餐进食,缩短用餐时间。

  10.住宿安全:安排集中住宿的企业,要加强宿舍内部卫生管理,复工前要做消毒和通风,复工后宿舍要每日通风2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每日要消毒1次以上,且要最好能够降低空调使用。

  11.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1.密切接触者管理:企业要积极努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和管理。

  2.加强消毒:企业要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

  3.停工管理: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的新趋势,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各企业要针对职工节后易出现安全生产意识松懈麻痹等情况,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前要通过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逐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早消除职工的节日心理,为复工复产后企业稳定安全运作打好基础。企业复产后,要针对生产任务重、岗位缺员、风险隐患因素增多等问题,健全完善疫情状态下生产经营和安全预案,加强危险源点辨识,提高防控能力,彻底排查企业异常生产状态下的风险隐患,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生产运行、职工队伍稳定。

  1、企业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各复工和未停工企业需明确企业负责人作为防控工作“责任联络员”,负责传达落实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配合管委会驻企督导员开展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将企业防控措施、生产经营情況、员工健康情况等每日向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告,如实填报本方案附件中的相关表格,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状况要随时上报。

  2、各企业要严格落实本方案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要逐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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